这首歌是今天晚上花了半个小时录出来的。昨晚看叱咤颁奖典礼认识了一支叫”朱凌凌”的乐队。在YouTube看到他们的演出片段,觉得太正。下午无聊拿吉他弹啊弹就有了想做首歌的冲动。歌词没有认真想过,开始跟着哼了几句,然后直接就录了,录到第三次就是现在出来的这个效果。
录好了觉得可以,反正也不会再花心机做个正式版了。发给大家听都说最后一句不错,所以就拿来当歌名了。
2008年让这个毫无先兆的side project抢先一步了,EP要加油。
P.S.:张锦程乃香港艺人。我担心有人误将封面上的当作我。
快出碟啦,懒×
约法三章,不许打脸……[哗!数学正是我强项。]
喜欢那把嗓子和歌词。
我一直以为您跟groove那姑娘是一伙的[喂,说了不许打脸!]
很虔诚的将您的这首歌和matt costa vienna以及一更被我循环烂了的valder fields一道塞小艾里面继续循环。
很傻x的跑去emule那个站搜索您大名。
呀,真讨厌为什么当初论坛上推您那首歌的混蛋不写清楚[推卸责任系吾的分内事= =]
最后终于灵机一动摆渡之<=不劳您大驾,说得我自己都想扇自己耳光。
浪费多多口水,只是为了跟上面的童鞋说一样的话。
快出专辑。好让我方便emule之。
捂着脸奔回冥王星<-他是连太阳系都不要的外星人
to 路人:
谢谢你留了比我文章还长的言,谢谢支持。
那个,我是男的,唱这single的也是我。
[多想改回吾的本名路人甲…]
这个人喜欢在用三个字就可以搞定的主题外添加口水以便看上去很道貌岸然……[只要您不打脸吾一定可以继续写下去——学生时代被老师唾弃至臭头的开题500字绕不到中心——看看,这不是又开始不说主题再次beat around the bush了!]
相信我一次,他知道你是个帅小伙子。只是他的联想能力实在是一日千里没有边际TAT
现在循环nothing came out继续跟帖——您这歌名绝对对应吾的回答。
绝望的拉回来……其实想把帖回到那个检讨书后面的。对这书信体实在是太有爱了。几乎就能把他那把老骨头带回童年的美好[啥?]回忆里了。
[为了不超过字数,我还是消停了……]
to 路人:
恩…特此批准你在此写blog.
只要,您更新日志的频率再快一点[至少,别比现在跟帖的这个白痴慢吧…]
他会TK的啊 =_____,=
哦,对了,我现在想的是,您要是翻threedognights的one会是怎样的一种风情.
被拖下去痛打
[此人已已,有事烧纸…]